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

博州建发〔2024〕4号


关于发布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》《通用安装工程及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博乐地区

单位估价表》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》的通

各县(市)住建局、发改委、各有关单位,各中介及施工企业

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,进一步完善全州计价依据体系,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,博州住建局组织编制了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》《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》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》(以下简称三套估价表),现予以发布,有关事项通如下:

一、“三套估价表202451日起在博州范围内执行。

二、三套估价表与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》2020、《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》(TY 02-31-2015)、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》2020、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》2020及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、安装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》2020配套使用。

三、三套估价表执行之日前,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,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;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做相应调整。

四、三套估价表是编制投资估算、设计概算、招标控制价、施工图预算的依据;可作为投标报价、签订施工合同、办理工程结算等的参考依据

五、三套估价表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,具体解释工作由博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博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。  

附件:1.建筑装饰、安装、市政材机2022年博地区汇总表       

2.安装工程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      

3.市政工程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

4.建筑及装饰工程2022博乐地区单位估价表 

 

 

 

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         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416